一、舉報范圍
存在低于《關于印發〈吉林省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導則(2022版)〉的通知》(吉勘設協〔2022〕15號)規定價格20%報價的、采取低價中標等方式的、為占有市場份額相互壓價競爭的或其他擾亂市場行為的。
二、相關要求
(一)舉報的內容應真實、客觀,所反映的“惡性競爭”、“低價競標”事項問題明確,證據確鑿。如所舉報的問題模糊,線索不明,將無法登記受理。
(二)舉報人須實名,請認真準確的填寫聯系方式信息,協會將按規定做好企業和個人信息保密工作。
(三)舉報內容僅作為案件線索,協會將一一核實并及時予以回復。
我已閱讀上述說明,并按要求填寫舉報信息

